近日,西昌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措施》包括优化土地开发供应、优化项目规划管理和验收、大力支持规划建设高品质住房、加大金融信贷支持、调整住房公积金、优化房地产税收政策、实施相关群体购房补贴、促进非住宅类房屋和土地去库存、保障购房户子女入学、改善营商环境等10个方面30余条。
一、扩大购房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农村户籍家庭,新落户西昌市不满3年的城镇居民,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辅警、残疾人员、环卫工人、学校教职工、“西昌好人”、州市见义勇为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首套4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二套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鼓励“卖旧买新”。措施有效期内卖旧房、买新房的居民,给予新房合同价款0.5%(新房面积小于旧房)或1%(新房面积大于旧房)的购房补贴。促进非住宅类房屋和土地去库存。外地居民在西昌市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不含车位)新建商品房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以申请迁移城市户籍。
四、推进新建商品房项目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提高不动产登记质效。同时在住房信贷、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税收、购房户子女入学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据悉,《措施》自2024年10月30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一年,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9日。上级相关部门如有新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以最新政策措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