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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专辑】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真情帮教暖人心 一面锦旗表心声

“谢谢你们尽心尽力地帮教,这段时间我不仅学习了更多法律知识,与家庭之间的相处也更加和谐,希望这面锦旗可以表达我的心声,非常感谢你们。”6月26日下午,帮教对象小天(化名)和母亲来到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向承办案件检察官和司法社工送来了一面印有“尽心尽力守护未来、用心帮扶温暖人心”的锦旗,对他们的帮扶和教育表示感谢。

​【未检专辑】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真情帮教暖人心 一面锦旗表心声

2022年12月份,小天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因小天系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初犯、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根据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天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考验期内,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小天建立了帮教关系。在日常的沟通交流中,司法社工通过耐心引导等方式,鼓励小天脚踏实地做好自己各项事情。除了日常普及法律知识、了解生活情况、加强心理辅导外,司法社工还经常带领小天开展一些打扫卫生、帮助他人的公益活动,引导他在行动中感受劳动与关心他人的快乐。同时承办检察官及司法社工多次对小天家庭的亲子关系进行疏通引导,经过不断地开导和帮助,小天与父母之间原本紧张的关系也渐渐缓和融洽起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小天的表现越来越好,顺利地通过了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据此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谈及未来的规划时,小天说道:“经过这一段时间检察官和司法社工对我的帮教,使我真正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学法守法的重要性,也使我体会到了父母对我的关心和爱护,现在的生活是我特别满意的状态,以后我会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用自己的努力过好今后的生活,也尽己所能地帮助更多人。”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和“护苗人”,携手社会各界,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的“同心圆”画得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吴国华 邓华平 龚旭阳)

标签: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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